校验
1.产品用材应与定单中要求的树种或木材名称一致。
2.产品用木材应经干燥处理,含水率8%~16%。
3.产品正视面用材应无白皮,其他部位零部件的边材面积含量,应不超过该零件表面积的1/10(宽度小于8mm的边才不计)。
4.产品正视面用材,其色差、木纹要基本一致。
5.产品内部用材,可允许带的能修补而不影响产品强度的破相,如轻微表裂、1cm以下的死节等,经修补良好,不明显。
6.五金配件检验:
(1)形状、材料、颜色是否与发货单要求一致;
(2)外观:无生锈,无电镀不良,无锋利边缘,无凹坑麻点,无变形、碰伤。